事业单位招考 当前位置:首页 > 招生 > 事业单位招考

2017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通知

日期:2017/6/28 7:37:52点击:

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,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: 

  根据《2017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体检考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体检 

  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(单位)负责组织实施。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和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  检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,不得携带各类通讯工具,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(不吃饭、不喝水)8-12小时。体检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,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(需备足)。 

二、考察

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(单位)负责组织实施。考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原则,侧重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,提供相关信息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。考察可根据实际采取到工作单位座谈了解情况、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,实施考察前,各部门(单位)要提前通知考生,确定考察时间及地点,告知其考察内容及考察方法。考察小组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,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、各方面表现、存在的问题及是否聘用的意见等(不少于500字)。

  三、其他 

  体检、考察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7月15日,各有关部门(单位)要及时通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(详见附件),按时组织体检考察工作。因放弃体检、考察资格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。体检考察工作全部结束后请于7月15日前将本部门(单位)体检考察情况报告及体检考察情况表(盖章,附电子版)报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。

咨询电话:15318988186,15318988189 

附件:2017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

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 

2017年6月27日  


上一篇:2017年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下一篇: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
关于我们|网站地图|联系我们|收藏本站|硕士报名
您是网站第 位访客,今日访问量
潍坊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府佑巷2号 邮政信箱:261061 信箱 编码:261000
网站管理电话:0536-8280802 潍坊院区电话:0536-8709573 传真:0536-8280802 Email:sdjkyb@126.com
Copyright © 2014-2015 山东省现代教育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:鲁ICP备15018745号 技术支持:山东云电商教育集团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