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研究 当前位置:首页 > 科研 > 教育研究

高校教师职称将由学校自主评聘 以后政府部门不再组织

日期:2015/10/1 12:05:35点击:

      生活日报9月29日讯高校教师职称评聘面临新变化!据大众日报手机客户端报道,9月29日,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,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对全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。记者从省人社厅相关人士处了解到,具体实施意见有望在近期公布。

        据悉,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,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在认真总结8所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试点经验、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转变职能、简政放权,稳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。

        本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,是适应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、公开招聘、按岗聘用、合同管理和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、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改革要求,坚持政府依法宏观管理,单位依法自主用人,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。

        今后,政府部门不再组织评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不再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,由学校自主评价、按岗聘用,建立竞争择优、能上能下,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,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、专业化教师队伍,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。

上一篇:我省4所高校引进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
下一篇:省教科院主办“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论坛”举行

关于我们|网站地图|联系我们|收藏本站|硕士报名
您是网站第 位访客,今日访问量
潍坊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府佑巷2号 邮政信箱:261061 信箱 编码:261000
网站管理电话:0536-8280802 潍坊院区电话:0536-8709573 传真:0536-8280802 Email:sdjkyb@126.com
Copyright © 2014-2015 山东省现代教育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:鲁ICP备15018745号 技术支持:山东云电商教育集团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