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研究院各处室,各直属各单位,各研究分院(所):
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,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我院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情况,及时宣传我院的工作成绩,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,现就我院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信息的主要范围和重点
(一)有关研究院中心工作的重大信息。要密切跟踪国务院、省政府和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、出台的重大政策、重点工作部署等,紧密围绕研究院的中心工作确定信息选题,多渠道、多角度捕捉苗头性、倾向性情况,及时整理报送。
(二)重视报送经验做法类信息。要及时发现、总结、报送本单位解决一些工作重点、难点问题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。特别是在工作中有创意,对全院工作有启发、指导、借鉴意义的好经验、好措施,要加以提炼整理,及时上报。各部门和单位每个月应报送2-3条这方面的信息。此外,在每个阶段、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中,要注意提炼有上报价值的典型经验和做法,分专题报送研究院办公室。
(三)多报送调研信息。各单位除了及时报送动态信息以外,要加强调研信息的采写,每个月至少要报送1­篇调研信息。对有影响的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要随时报送。
二、报送信息的基本要求
(一)各单位要明确信息工作的责任领导,专门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。并于12月10日前将责任领导和信息员的名单、联系方式、邮箱和通讯地址报研究院办公室备案。
(二)保证必要的报送数量。各单位每周应报送1­-2条信息。对研究院办公室政务信息组的约稿信息必须按时完成。
(三)切实提高信息的文字编辑质量,做到言简意赅、条理清晰、一目了然。
(四)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。工作中发现的事关全局的苗头性、倾向性情况,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;本单位的重要工作、重要措施、重要数据等方面信息要及时报送,不能滞后于媒体宣传。
(五)要丰富信息形式。为增强信息的表现力,除用文字表述外,对一些数据较多的信息,可以辅以必要的图表或附上照片。
三、联系方式
报送信息联系人:徐静,联系电话:8709530
研究院办公室
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